校服是学生身份的象征,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装不仅有利于班级和学校进行有效的教育教学活动,也是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效措施,更是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勤俭节约思想的良好方式。对抵制学生相互攀比、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对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有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因此,校服的穿着必须规范化。为此,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着装要求:
(一)以年级为单位,统一着装
(二)穿着校服要整齐,校服上衣要扣严,不能畅怀或将衬衣领翻出校服外。
(三)因特殊原因未穿校服者,须班主任和所在年级递证明。(包含未发到校服者)4.因季节、天气原因学生校服换穿按学校统一要求操作。
二、爱护要求:
(一)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叠放的习惯。
(二)不得在校服上吊挂不必要的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三)校服损毁或丢失,尺码偏小或过于陈旧,学生须可向财务室提出重新购买(价格不变)。
(四)毁损他人校服者照价赔偿。
三、管理监督:
(一)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穿着校服,负责校服的发放和穿着管理。各年级负责本年级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教育工作。
(二)学生事务部对各年级和班主任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四、检查考评:
(一)校服管理纳入班级规范评比要求进行考核。(未穿每人1分)
(二) 本规定自2017年 7月25日起执行。(个别学生校服未发到者可暂不执行)
云南衡水实验中学补习学校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