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期】愿与天下父母共读之——陈鹤琴《家庭教育》系列朗读作品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具有里程碑意义。
人类教育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在现代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从三大教育实施主体意义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围绕教育实施主体出台的第一部教育法,它的出台无疑是我国教育立法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家庭教育促进法把过去长期以来人们视家庭教育为关乎未成年人终身发展和家庭幸福安宁的私人领域的“家事”,上升为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国事”,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的家国情怀,具有两个方面的重大意义:一是从法律上确立了父母家庭教育的职业角色地位,二是从法律上确立了全社会支持家庭教育的义务
近年来,全社会越来越重视家庭教育,呼唤家庭教育,支持家庭教育,强调家校共育。但是,必须明确家庭教育是父母及其监护人的责任,父母作为家庭教育教师是家庭教育的主要承担者。父母不仅是家庭的重要角色,而且应是具备家庭教育专业素养的一种教育职业。这一职业是天底下最难做好的职业。对此,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条、第十四条对父母的家庭教育角色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这从法律上第一次明确了父母应承担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那么,家庭教育促进法对父母在家庭中的职业角色地位有哪些要求?父母如何发挥好家庭对孩子的终身教育作用?让我们停下匆匆脚步,跟随云南长水实验中学呈贡校区走进“中国现代儿童教育之父”陈鹤琴先生的《家庭教育》,在听一听、读一读、解一解中去了解孩子的心理,认识孩子的学习,与他们一起游戏,共同成长!
陈鹤琴先生的《家庭教育》全书共十三章,除前三章从儿童的心理,学习和教育的原则论述之外,后十章作者分别从如何养成卫生上的习惯,游戏,小孩为什么哭,小孩怎样学习待人接物,怎样对小孩施加惩罚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分享。每一章节事无巨细的提出建议,不得不让人心生敬佩,近百年过去了,陈鹤琴先生的文字依旧对“怎样做父母”有着极强的指导意义。
作为“儿童幸福的源泉,也是父母幸福的源泉”的父母“必读之书”(陶行知语),愿与天下父母共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