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关系你我——我校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主题讲座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22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为“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为迎接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切实增强全校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了解国家安全有关知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我校特别邀请勐腊县国家安全局覃局长、高政委、崔警官到我校直播间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讲座。
讲座由副校长柴亚利主持
崔警官为我校学生开展国家安全日主题教育讲座
崔警官从学生角度谈了成长和学习过程中如何树立安全观念,教育引导学生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行为习惯,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维护校园安全和国家安全,共同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通过此次主题教育讲座,增强了同学们对国家安全知识的了解,明确了自己在维护国家安全中应有的权利和担负的义务,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意识,为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奠定了扎实基础。
维护国家安全,人人都是主角。发挥每个人的力量,筑牢国家安全这个坚实屏障,保证社会稳定,我们每个人也就能享有幸福、安宁的美好生活!
通过本次国家安全主题教育讲座,同学知道了维护国家安全作为中学生我能做些什么:
一、遵守宪法法律。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公民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自觉学习社会组织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自觉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主动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二、反间谍、防策反。如果遇到偷拍军事设施、网络窃密勾连、境外威迫策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或及时拨打电话12339。如掌握证据,及时向安全调查人员指认,实事求是向当地公安人员提供有价值的线索信息,主动投身到群防群治中去。
三、禁止泄密。禁止随意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秘密,不准用手机或普通电话谈论国家秘密,不在私人的通信和社交软件中涉及机密,禁止用机密信息与境外人员进行金钱交易。
四、网络安全。不得从事危害国家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录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违法犯罪的信息。浏览遇到非法网站链接或软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或及时拨打电话12339。维护国家安全需要发挥每个人的力量,让国家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并成为公众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