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命题必须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坚持试题抽样具有代表性原则。着重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考核,不出偏题、怪题。
二、命题必须符合难易适度的原则,试题应避免过难或过分容易,应难度适中,综合、合理确定试题,否则无法通过考试结果区分学生水平的差别。
三、试题应有适当的梯度。合理确定不同难易程度试题在试卷中的比例。试题的结构分为基本题、中难度题、高难度题三类。它们的比例是5:4:1。
四、试题应体场覆盖面大的原则。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在难度适宜的前提下,应考核该学期所学内容知识点的85%以上。以确保和引导学生全面掌握知识。
五、题型采用多样化的原则。可采用主观题和客观题相结合的形式,主观题是指传统题型(有完整的解题过程或详细的回答过程),客观题也称标准化题型(判断题、填空题、选择题)它们的比例一般为:主观题:客观题为1:1(具体比例应根据学科特点确定),并且尽可能从已建立的试题库中采集题样。
六、命题与答案及评分标准应同步进行的原则。就是在命题的同时确定试题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不应在考试之后根据学生答卷情况来确定评分标准,也不应对评分标准作随意更改,否则去了客观性,影响考试的信度。
七、试题必须简明、清晰、准确的原则。克服题意不明模棱两可、答案不确切、卷面不清等不利于考试的多种情况。题样出来后,有条件的话,做一些“调试”工作,并且注意到量度的可行性,要让大多数同学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完成。
八、确保考试与补考同等要求的原则。命题者应同时写出相同要求的A、B、C三套试卷,由教务处确定作为考试与补考使用,每套试题重题率不能超过25-30%。还应注意试题的保密性,严禁各种形式的泄题。
云南衡水实验中学补习学校教务处
2017年7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