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师资队伍建设,发挥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和教研教改上的“传、帮、带”作用,增强教师队伍的整体实力,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形成研究课堂、研究教法的良好氛围,从而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校设立了“示范课实验教师”制度。
“示范课实验教师”是一种特殊的荣誉称号,将授予课堂教学技能突出、教学成绩显著、教科研能力强、具有高效课堂示范性的教师。近日,我校启动2021年秋季学期“示范课实验教师”评选程序,程序共分为申报、初审、终审三个阶段,申报阶段采取个人自荐加年级推荐的方式;初审阶段成立校内专门评委小组,随堂听课并完成初审教学评价;终审阶段成立校外专门评委小组进行公开课考核及学生民意测评。目前,初审程序正在进行。
评选程序启动后,我校各年级教师积极申报,最终共有35名优秀教师完成申报,范围涉及初高中九大学科优秀教师。
初中年级申报教师:
高中年级申报教师:
申报完成后,校内组成专门评委小组,于9月25日、9月26日、9月27日进行随堂听课并完成初审教学评价。各位申报教师认真探索、精心准备,引人入胜的课堂导入,高效合理的师生互动、生生互动,难易适度的教学重难点突破,形式多样的学习评价,给评委老师们留下了深刻印象,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初审评委教师认真听课,从教学设计,学生活动以及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分,完成初审教学评价。课后,同学科教师进行了交流、研讨活动。教师们探讨、学习、思考如何上好每节课,夯实学科基础,形成了良好的教研氛围。
“示范课实验教师”评选活动不仅展示了优秀教师的风采,还为广大教师提供了交流、学习、互动的平台。下一步评审将进入终审程序,评选出本校最优秀的课堂示范教师,并通过“示范课实验教师”定期示范课、示范教研、培训讲座、“传帮带”等活动,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课堂教学改革,以课促研、以研促教,助推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